具体要求:
岗位职责:
1. 成品检验人员应对成品检验的准确性负责,使产品满足质量要求和客户的需要。
2. 检验人员应按照《成品取样标准》进行取样。
3. 检验人员应按照《产品检验标准》,《原料、半成品及成品检测方法》,《成品取样标准》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,对产品检验测定。
4. 检验人员应真实、准确、详细地做好原始记录,填写检验报告单,签名认可,并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。
5. 半成品检验过程中,检验人员可提出调整意见,以配合和指导生产。
6. 检验完成后,将检验结果送至主管审查,经主管确认无误后,主管签名,即可签发产品包装通知书。
7. 检验报告单应资料齐全、数据可靠、清晰完好,登记整理为表格后归档备案。
8. 质检人员如果对送检结果有异议时,应通知有关人员商讨,并请生产人员重新送检,以求检验结果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
9. 检验出不合格产品后,应尽快通知有关部门,不予包装,填写相应的《不合格品报告》上报质控部主管,等待最终处理意见。
10. 每批合格产品包装时必须留样,样品造册登记,编号排列;样品保存期为从合格产品包装日起3年。
a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
b、熟悉和掌握本企业原辅材料、过程控制、产成品检验规范,及检验仪器的操作方法;
c、具有一定的钻研精神和事业心、责任感;
d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入取。
岗位职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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